2018年甘肃陇南市市直单位选调154人公告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8-06-01 14:47:49
  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优秀骨干力量,建立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推进和规范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部分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44个市直单位,共设置120个职位,计划选调154人。选调计划具体详见《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


  1.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驻陇单位)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2.专业技术类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驻陇单位)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学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本系统内专业技术职位。


  (三)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和文字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详见《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具体指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具体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的,具体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5月1日;


  4.报考行政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报考参公职位的,必须已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全额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职位的,应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单位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党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岗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照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组通字[2013]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聘期3年,3年期满转为事业岗位”;


  4.按照2011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陇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教师改行,任教不满5年的教师,不得调出”;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市直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第一志愿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80101-A20180105,B20180101-B20180111)的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名,第一志愿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80201-A20180211,B20180201-B20180267,C20180201-C20180219)的分别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


  县乡(镇)符合条件人员:第一志愿报考党群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80101-A20180105,B20180101-B20180111)的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第一志愿报考政府机关单位职位(职位代码A20180201-A20180211,B20180201-B20180267,C20180201-C20180219)的到各县区人社局报名。


  报考陇南市一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80220-C20180223)、陇南市实验小学教师职位(职位代码:C20180224-C20180226)在陇南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须填写《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 (并附电子版,可登录陇南党建网http://www.gslndj.gov.cn、陇南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nan.gov.cn/下载)。公文写作类或综合类职位,报考者可按照自己的特长、意愿,结合岗位需求选择2个志愿,也可只报第一志愿,填报2个志愿的必须同时满足2个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技术类人员不得跨类别填报志愿。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电子版);


  (2)《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附电子版);


  (3)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性别、学历及专业、政治面貌以及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工作经历,由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4)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6)近期2吋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7)报考行政职位或参公职位的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加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精准扶贫工作受表彰奖励和优秀第一书记、帮扶队长需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或考核等次证明函件和受表彰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报名结束后提供的年度考核文件,表彰文件及证书不再作为本次考试的加分依据。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核算数额予以拨付。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要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同时认真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公文写作类、综合类职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类职位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对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精准扶贫工作中受表彰奖励、获得优秀第一书记和帮扶队长的报考人员予以加分,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其中:


  (1)年度考核一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2分,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4分,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加6分;


  (2)精准扶贫工作获县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市级表彰奖励加2分,获省级表彰奖励加3分,同一类型奖项按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3)对获得省、市、县级表彰的优秀第一书记和帮扶队长,获县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市级表彰奖励加2分,获省级表彰奖励加3分,同一类型奖项按个人所获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第一书记和帮扶队长选调到市直单位后,任期未满的继续在原帮扶点工作)


  优秀第一书记和帮扶队长同时获得精准扶贫表彰奖励的,按(2)(3)项获得最高级别表彰奖励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报考人员届时登录陇南党建网、陇南市人民政府网查询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或说课。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对笔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者,先按各职位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计划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第一志愿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从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中按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补充。经按第二志愿补充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采取核减选调计划或职位合并的方式直至达到面试比例。专业技术类职位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划定的分数线进入面试。


  1.报考公文写作类、综合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教师岗位除外)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面试以说课(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以现行高中、小学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总数与考察人员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果由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有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能进行一次。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组织、人社和用人单位人员组成考察组按考察方案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并说明理由。


  (五)公示、审批及调动。经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对拟选调人选在陇南党建网、陇南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汇报市委市政府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选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939-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939-8212799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939-8212256


  (负责A20180101-A20180105,B20180101-B20180111职位)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939-8213133


  (负责A20180201-A20180211,B20180201-B20180267职位)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939-8219651


  (负责C20180201-C20180226职位)


  本公告由陇南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8年陇南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市急需人才引进和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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