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靖边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10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18〕99号)文件精神,我县纳入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范围,核准招聘计划160名。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18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为主,可招聘适量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科生(专科毕业生仅限乡镇小学、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招聘,专科学历招聘计划不超我县招聘总量的10%)。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和各种学习证明书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2、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应相同或相近;4、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6、上述毕业生均为榆林市户籍(原为榆林市户籍,因上大学户籍迁出者以榆林市户籍对待;与靖边户籍人员结婚且户口于2018年6月4日前迁入靖边者)。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服务期限及范围
根据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要求,特岗教师服务期满,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再服务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特岗教师任期内可在县域内乡镇学校之间和乡镇内进行交流轮岗。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制定方案:依据省、市核准的招聘计划,细化岗位名称、岗位条件、设置数量。
(二)公布需求:招聘方案经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查无异议后,通过榆林教育网、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考生可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7日18:00。
(四)资格初审:6月4日9:00至6月8日18:00为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我县将按照岗位要求和市上统一安排,对报考人员所申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查。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报名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体音美、信息技术、心理学等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达不到该比例的原则上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市特岗办将在榆林教育网及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我县也将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五)公开招聘:根据省、市要求,公开招聘工作分笔试、资格复审、面试3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一)教育理论知识
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的了解与运用情况。其中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查内容占60%左右。满分100分。
(二)学科专业知识
主要考察申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分为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
(2)准考证制作及发放
网上自行打印,时间拟定为6月25日8:00—29日24:00。
(3)考试日期及具体时间
省特岗办定于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举行统一笔试,笔试采取分卷形式,各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6月30日9:00-11:00 教育理论知识
6月30日14:00-16:00 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待定
(4)笔试阅卷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上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笔试结果在市、县相关网站公示,根据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以1﹕3比例(体音美、信息技术、心理学等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
2. 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我县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者持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审查。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取消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资格后,若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的3倍(薄弱学科为2倍),则不再进行递补;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的3倍(薄弱学科为2倍),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县上制定面试办法并报市特岗办审核备案,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以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按照6:4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2]×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上报市特岗办,市上统一在榆林教育网公示5天(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拟聘用岗位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面试及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
(六)签订合同:8月20日前,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附件3),与申报我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8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A3纸正反印刷,见附件4),《合同书》一式4份,同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身份证不要原件)、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审核。市特岗办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并上报省特岗办备审,作为中省核拨2018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七)集中培训:8月份,县特岗办根据公开招募特岗教师聘用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秋季开学后,特岗教师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精神,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服务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对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面试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岗位资格的,或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县政府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入网。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我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我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未尽事宜按照榆政教发〔2018〕99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912-4618603
特此公告
靖边县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