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百色市平果县总工会招聘公告

来源: 平果县人民政府 2018-06-04 11:06:51
  果县总工会2018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 工会工作者(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百色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和职位


  1.招聘数量:2名。


  2.招聘职位:平果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3.身份:属编外聘用人员。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聘用专职工会工作者管理的通知》(桂工〔2015〕59号)、《广西工会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桂工办〔2016〕37号)和《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发〔2018〕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 1800 元),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发〔2018〕11号)的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代缴五险一金(注:住房公积金正式聘用满一年后即可享受),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三、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国公民(男女不限);


  7.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文秘、财务等相关专业;


  (3)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有工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相关学历、资质证书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1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照。报名时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请将以上相关资料拍照或扫描发送至县总工会邮箱gh5821157@163.com。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8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平果县体育北路工会大楼三楼县总工会办公室(306室);咨询电话:0776-5821157,联系人:黄艳 。


  (二)资格审核


  通过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开展面试工作,达不到此比例的报百色市总工会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进行开考,但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前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要求到平果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平果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核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平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解聘


  1.年终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继续聘用,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3.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4.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附件:2018平果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计划表.xls


  平果县总工会


  2018 年6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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