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用工1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药剂1名。
2、护理8名。
3、放射技术1名。
4、检验技术1名。
5、超声科打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超声科打字岗位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他岗位要求取得岗位对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六楼人事科);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医学基础知识及岗位对应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指标数的3倍进入面试(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专业相关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574)63320939陈女士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