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06-05 14:22:05
  2018年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荔湾区基层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基层环保工作水平,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花地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招聘范围
 
  1、招聘1名。
 
  2、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6日至2018年06月13日;
 
  2、报名地点:花地街道办事处二楼办公室(芳村大道中187号),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81891459;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附件:荔湾区花地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
 
  2018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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