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西凤凰县扶贫开发办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 2018-06-06 09:56:09

  2018年湘西凤凰县扶贫开发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凤凰县扶贫开发办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本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8名。按照信息发布、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人数


  8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与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最低学历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凤凰县扶贫开发办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5、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前。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户外电子屏及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6月13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为学籍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和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资审,合格后报名填写《凤凰县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政审前资格重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严格按照《凤凰县扶贫开发办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的要求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与人社部门协调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16日(星期六)。


  2、笔试科目: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岗位一、岗位二为相关专业知识,岗位三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凤凰县城区(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1、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追加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会同人社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拟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的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核时间:2018年6月下旬。


  十、合同及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向社会进行三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年薪4万元(含五险)。


  咨询单位:凤凰县扶贫开发办联系电话:0743-3227799

 

  凤凰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凤凰县扶贫开发办


  凤凰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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