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机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条件要求
(一)工作岗位
网信工作24小时应急值守。主要负责24小时监测网络舆情,接收上级指令,按照有关要求处置网络舆情。
(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录用;
2、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承担值夜班工作的身体素质;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熟悉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录程序及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招录,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6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2、报名地点:蚌埠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5405房间。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从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新闻网、蚌埠市文明网等网站自行下载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招录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招录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资格审查
1、按照招录条件要求,报名时,由市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本次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6,将视情调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本次招录工作。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6月26、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基础知识(占30%)、公文写作(占40%),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新闻网、蚌埠文明网等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
(2)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新闻网、蚌埠市文明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宜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录用,由市委宣传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蚌埠市市直部门编外人员待遇。
四、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并解释,招录工作咨询电话:0552-3125168 联系人:王守军 李媛媛。招录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5460。
中共蚌埠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