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石家庄新乐事业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64人公告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8-06-07 08:32:34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岗位。
二、招聘名额
公安局(交警大队)30人,财政局10人,统计局3人,环保局10人,政府办(气水办)6人,民政局(扶贫办)2人,车改办2人,宣传部(微信平台)1人,共计64人。详见《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新乐籍(或夫妻一方为新乐籍)并长期居住在新乐市的复转军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具体条件见《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无违法犯罪情形;
(二)报考公安局交警大队辅助岗位A的复转军人学历不限;
(三)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它条件以《市直单位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为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及治安处罚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对照《岗位条件表》要求提供资格证、驾驶证、计算机证等证的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经用人单位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打印准考证。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
五、考试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的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复转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6月13日。笔试成绩于6月14日下午3:00在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分值100分。面试时间6月16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笔试面试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日常管理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基本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政策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
咨询电话:0311-88587957
联系人:刘同良 15532105188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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