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政法委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委政法委办公效率和加强兴宁区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以下简称应急队员)综合执法力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文员2名和应急队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办公室文员2名,主要负责办公室综合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若干名应急队员,主要协助兴宁区开展抢险救灾、应急突击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一)办公室文员
1.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办公室文职工作经验者以及写作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较强的,有会计专业的优先);
3.符合办公室文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急队员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
3.符合应急队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办公室文员工作及应急队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委政法委(兴宁区政府大楼14楼1413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311(兴宁区政法委)。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个人所交纳社会保险部分,其中应急队员如是高中、中专文聘月基本工资为1400元),外加6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结合工资实际发放。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