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34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临河区部分单位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34名,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专业要求等详见《2018年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临河区户籍(2017年6月7日前户口迁入临河)。
2.不具有临河区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高考入学前为临河区户籍的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在临河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企业人才储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六类服务生;自治区人社厅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在临河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辅助性工作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公示,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单位证明材料以及连续工作12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表一并提交)。
(二)应聘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旅游文化宣传讲解及接待岗位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服务岗位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享受笔试环节的政策性加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由临河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
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6月13日。
报名地点:临河区解放东街原区农业局一楼。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临河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2018年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纸质打印版,一式两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六类项目服务生服务期满证书、基层公益岗位服务期满证书、士兵退役证书、相关职称和专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片3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毕业院校系公章的可如期正常毕业的证明。如报考人员在2018年7月31日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由临河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联合工作组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准予报名,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招聘联合工作组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如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按岗位类别达不到相应比例,以及各环节进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联合工作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报考比例、招聘人数、岗位类别适当调整。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16日,从报名地点领取。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旅游文化宣传讲解及接待岗位考试与其他岗位考试工作分类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旅游文化宣传讲解及接待岗位
1.面试。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达到5:1以上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17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应用水平等方面内容,报考蒙汉双语岗的考生必须用蒙古语回答问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
2.笔试。面试通过者与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考察,报考蒙汉双语岗者用汉语文作答,满分为10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在临河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六类服务生;自治区人社厅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在临河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8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辅助性工作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公示,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单位证明材料以及连续工作12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表一并提交),笔试成绩加5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一项加分,不进行叠加)。
3.总成绩计算。按面试成绩的60%+笔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考察范围。
(二)专业技术岗和综合服务岗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5:1以上开考(如达不到该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察,满分为10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在临河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六类服务生;自治区人社厅招募的基层公益性岗位在临河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8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的辅助性工作人员(需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公示,在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单位证明材料以及连续工作12个月的工资发放花名表一并提交),笔试成绩加5分(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一项加分,不进行叠加)。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用汉语作答, 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政审人员。
(三)考试环节中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下一轮考试或考察、政审范围。
五、考察、政审
由本次招聘联合工作组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招聘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在临河区政府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联合工作组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管理办法和待遇
(一)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聘用期满需继续聘用的续签合同。
(二)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薪酬标准等管理参照《巴彦淖尔市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实施办法(试行)》(巴政办发[2011]40号)和《关于调整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巴人社发[2017]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478-8761560 18047829829
(二)监督举报电话:0478-8761568
临河区部分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
服务人员联合工作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