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招聘60人公告
来源:廊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06-08 14:11:15
2018河北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招聘6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床、保健、护理等专业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热爱医学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5、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门诊北楼四层会议室(廊坊市广阳道168号)。
3、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证明;
(3)资格证、执业证,及在招聘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有关资料;
(4)有工作单位的,要求提供现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份(A4纸),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本次招聘所需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由市妇幼保健中心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通知书》。
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2018年6月20日。
领取《笔试通知书》地点: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西侧社区楼五楼人事科8521房间。
五、考试、考核及聘用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不发行任何宣传册及参考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法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知识及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及时公布。
考试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察
由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体检
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六)聘用
1、拟聘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若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及评定不合格者)或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0316-2336066
廊坊市妇幼保健中心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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