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8-06-08 15:24:38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派遣到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具体岗位如下: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共两天。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计划生育证明、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是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
 
  (一)笔试。分值占40分。
 
  1、笔试时间:待定,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分值占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按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聘用,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予聘用。
 
  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将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后,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合同,派遣到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福利待遇:
 
  以上岗位实行年薪制,聘用人员的年薪包含:工资(含税金)、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年薪标准如下:
 
  大专学历: 42000元/年; 本科学历:48000元/年。
 
  联系电话:0763-3303027、0763-3303146 何小姐
 
  附件: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doc
 
  清远市宏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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