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公安局监管陪护大队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018-06-08 15:23:04
  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派驻东方市公安局监管陪护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东方市公安局工作需要,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辅警,主要从事监管陪护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40名辅警,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纪检监察、公安辅助工作;


  2、身体健康,适应倒班制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在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含)以上,退伍军人身高不限;


  3、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


  2、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海南省东方市二环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退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5张。


  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个考生应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dongfang.hainan.gov.cn/tzgg/)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rl888.com)及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drl888.com)及公众号发布,不在其它途径公布,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体能考核: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且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体能考核有以下三个项目: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标准参考《公安民警体能锻炼达标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


  体能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体能考核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以体能考核结果成绩优者入围,若末位有成绩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原则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决定优先入围:1.体能测试分数较高者;2.中共党员;3.退伍军人;4.公安、政法、司法类院校及军校毕业生5. 建档立卡贫困户)。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内容按第二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辅警”进行逐条审查,并主要审查考生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根据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市公安局监察室反映。


  (九)聘用:


  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由受委托的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派遣给市公安局工作,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新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为3107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5586260(市公安局政工室)


  举报电话: 25562328(市公安局监察室)


  附件:1、《东方市公安局辅警报名表》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