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来源: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18-06-08 15:29:53
  2018年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本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报上级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11名


  职责:1、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开庭前准备工作;3、庭审等记录工作;4、庭审录音录像工作;5、电子卷宗的录入、制作工作;6、纸质卷宗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7、其他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年龄在18岁以上(2000年6月8日以前出生)、30岁以下(1988年6月8日以后出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C证以上的可以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6月8日以后出生);


  3、书写工整,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录入、编辑,每分钟计算机中文录入达60字以上、正确率达95%以上,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行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肢体残疾、无听觉障碍、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㈡加分条件:


  1、考生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加3分;


  2、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10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5分;


  3、具有其他专业特长,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相关证书的,


  每一项酌情加3—5分;


  4、有法院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6月12日(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档报名方式。


  ①投档。2018年6月8日9:00起至6月12日16:00时止。统一采取网上投档方式,在线填写《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完成投档申请。提前准备JPEG、GIF或JPG格式的电子版证件照一张,证件照大小在30KB以内。


  ②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分布及投档情况等,择优甄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名期间,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


  ③报名咨询电话:


  84617035  联系人:张磊


  84616099  联系人:赵永明


  13595160300  联系人:陈方菊


  3、资格复审


  凡在网上进行投档的人员,初审合格者到区法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复审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7:00


  复审地点: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317办公室。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2张;


  ③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④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⑤失业者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


  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加分审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可以向法院提出加分申请,现场填写《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以上(含市级)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出具的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达到获得相应证书资格的成绩证明材料、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应加盖司法考试管理部门印章;


  ③有两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④有其他专业特长的,应提供相关证书或印证材料。


  上述材料需在资格复审期间(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17:00)提供,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


  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范围:《法学基本理论》、《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公文写作、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②计算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OFFICE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2、面试:


  ①面试由白云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考生按照计算机技能测试及笔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


  ②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及聘用


  1、 体检


  ①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包括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折算分值和加分的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


  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要求执行;


  ③考生的体检费用自理;


  ④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含加分)高低依次递补。


  2、考核


  ①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法院采取1:1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政审考核;


  ②考核不合格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考核。


  3、聘用


  ①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到白云区法院工作;


  ②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单位(即派遣机构)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③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④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书记员工资福利待遇为:


  ㈠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0-1000元。正式签订合同之后,基本工资1700,绩效工资0-1000元,加班费300元,特殊岗位工资345元(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㈡在白云区法院工作3年以上的,按照实际院龄每年上浮30元/月。


  ㈢在政策范围内享受出差补贴、年休假、食堂就餐、服装等福利;


  ㈣年终目标考核奖励参照区标准执行。


  ㈤其他有关待遇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84616090   联系人:杨元忠


  附件1: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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