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吉首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发【2011】45号)及《吉首大学2018年教学科研人员公开招聘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8年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三)接收的硕士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专业或方向 | 学历 | 计划数 | 联系人 | |
学位 | 事业编 | 劳动合同 | ||
土木工程、力学、建筑学 | 博士 | 7 | 电话:0744-8202072 | |
联系人:(阳老师) | ||||
建筑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历史 | 硕士及以上 | 2 | 邮箱:8291618@163.com |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登陆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吉首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吉首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报名(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邮编:416000)。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sdxrsc@163.com、829161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学历+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名称+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的名称。如: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李四+外国语学院+专任教师+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教学能力测试
1、方式: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内容:(1)自我介绍(1-2分钟):简要介绍自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2)讲课(15—20分钟):教师进入正式授课状态。(3)提问(5-10分钟):试讲结束后,考核工作成员小组针对试讲内容提问。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公示。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