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30人公告
白山市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名校优生”公告
为适应白山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白山干事创业,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聘大学生到白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山市面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大学(不含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和东北师范大学(不含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10所重点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定向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白山市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名校优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8日至2000年6月8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8日为准。
四、招聘政策
引进毕业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引进后享受市委、市政府以下政策待遇。
1.落实编制。引进的优秀毕业生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择优提拔。聘用人员纳入市管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事业单位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3.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分5年发放,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4.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6月9日—6月19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连同身份证一并于6月19日前通过扫描发送至邮箱bszzbrcb@163.com,由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初审结果。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
(二)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组成现场评价组,在相关高校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拟聘人选学习期间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各高校校园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0439—3257868
附件1:白山市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名校优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