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巩义市招聘中小学教师167人公告

来源:巩义市人民政府 2018-06-11 13:45:13
  2018年巩义市初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巩义市委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167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教师167名:其中语文45名,数学40名,英语24名,政治2名,历史3名,地理3名,物理7名,化学7名,生物5名,体育12名,音乐6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3名,特殊教育4名。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的考生必须是师范类本专业的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到初中任教);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注: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去向原则上为乡镇的初中、小学及教学点,且服务期满3年后方能申请调动。特殊教育专业分配去向为巩义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招聘方案,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9: 00至6月27日17 :00。考生可登陆巩义政府网(www.gongyishi.gov.cn)“巩义市2018年教师招聘”栏目,点击“报名正在进行”进入报名系统,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报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及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9: 00至6月28日17 :00。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8年 6月29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考务费3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相应缩减该学科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人数可调整到其它学科。相关信息将于缴费截止后2日内,及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网上报名期间与招聘组织方联系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6435071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综合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分学科(岗位)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巩义市初中现在使用教材相关学科内容。
 
  (2)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3)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试讲,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书或学校证明)、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2017届和2018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已通过笔试或教学技能测试还没有发证的,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证明)、 笔试准考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2(四舍五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需在村镇学校任教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分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加分需提供材料: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大学生;服务巩义的“大学生村干部”,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上述人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加一项。申请加分人员需在2018年7月2日8:30至12:00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提交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及“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纪律和监督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1—64350712 69580018 邮箱:gygbk@126.com jtjrsk@126.com。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