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温江区“两新”党建指导员招聘50人公告
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两新”党建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成都市温江区“两新”党建指导员,由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到镇(街道)、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计50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全日制普通教育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至2018年6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填写《温江区2018年度“两新”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报名表至jinyuan.li@fsg.com.cn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28-82641593
2.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6月15日9:00至2018年6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南巷子9号
4.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成都市温江区2018年度“两新”党建指导员报名表》。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或党总支、或党委)开具(盖党组织章)的党员身份证明(内容含姓名、身份证号、加入党组织的日期、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名称、党员档案所在地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于2018年6月30日前予以公布。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四)依据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八、公示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1.在职和非在职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与成都恒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书,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合同签订后统一派驻到镇(街道)、商圈楼宇、产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专职从事党务工作。
4.拟聘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相关待遇
参照成都市“一村一大”志愿者经济待遇标准。
十、纪律和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温江区“两新”党建指导员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