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雄安新区雄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50人公告

来源:雄县教育信息网 2018-06-13 08:10:16
  雄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了补充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口,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雄县“千年大计,教育先行”三年提升计划(2018—2020)》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8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650名。其中普通高中100名、职教中心30名、初中350名、小学130名、幼儿园40名。详见《2018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的2倍时,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地户籍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胜任相应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博士)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学段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在聘用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详见《2018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7.2018年7月底前取得与聘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证书:
 
  (1)应聘高中(含职教中心)岗位需取得:①国家重点院校(原211院校)本科学历证书;或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
 
  (2)应聘初中岗位,需取得本科一批(直本)及以上学历证书(鉴于各省界定本科一批录取院校范围不同,外省生源地应聘人员面试前证件审核时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
 
  (3)应聘小学岗位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应聘幼儿园岗位需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所有应聘学历必须是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应聘学历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详见《2018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档案、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
 
  10.2014——2017年雄县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网址为http://xx2018.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7:00。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3.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初定6月27日17: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7月8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6.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校情咨询电话:见《2018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特别提示: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四、笔试与证件审核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学习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2.笔试时间:初定2018年7月15日左右。
 
  3.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5.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组织。
 
  6.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7.设定60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8.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9.7月17日左右,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10.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在报名网站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出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申请材料现场确认点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3个月内);
 
  (4)外省生源地应聘初中岗位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7月29日左右。
 
  2.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于7月27日左右,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4.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组织。
 
  5.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
 
  6.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大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8.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2018年8月7日左右。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过程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6.高中聘用“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文史、理工类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住房补贴,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九、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初定2018年8月下旬,约两周时间。
 
  2.培训内容:(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2)《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三十条)》解读;
 
  (3)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4)课堂教学改革基础知识;
 
  (5)班主任及班级管理;
 
  (6)学校安全管理。
 
  3.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聘用组织
 
  为保证聘用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义霞任组长,政府副县长滕秋安、常放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卫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个聘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研究处理聘用工作具体事宜。
 
  附件:
 
  1.《2018年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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