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邯郸磁县招聘交通管理辅警40人公告

来源:磁县政府网 2018-06-13 08:31:52
  2018年磁县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辅警公告
 
  根据我县交警管理辅警招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以第三方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管理男性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条件、岗位
 
  (一)招聘对象:
 
  具有磁县户籍(男性)一年以上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退役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含本数)28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本数)男性公民。
 
  3.身高175cm以上,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有纹身的;
 
  6.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交警管理辅警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交警管理男性辅警40名(劳务派遣工)。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磁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地点:河北申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磁县办事处(磁县四环路高架桥东头路北,光明城展示中心院内)
 
  联系电话:0310—2328222、2496002
 
  18631020680、13463003808
 
  (三)资格审查
 
  由派遣公司组织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报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相关学历证明、照片6张(1寸免冠彩色免冠近期照片),军队退役人员需携带退伍证。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磁县公开招聘交警管理辅警报名表》一式两份,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社局、交警队参与报名资格审查,纪委监督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3:1时进行组织开考。
 
  (四)笔试
 
  由派遣公司组织考试,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为:交通法律法规,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般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出现并列一同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但最低分数不低于60分。
 
  (五)体能测试。
 
  由派遣公司组织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体能测试项目为四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引体向上。评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占总成绩15%(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专家现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包括: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5%(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员。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递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电脑操作技能测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电脑操作技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派遣公司、交警队和人社局三家联合组织,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人员在县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由派遣公司和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将招聘人员派遣到交通管理辅警岗位工作。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工资待遇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确定,并随全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1、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咨询电话:
 
  0310-2328222,2496002(申美公司)
 
  0310-2322145(交警大队)
 
  监督电话:
 
  0310-2312379(磁县人社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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