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常州新北区罗溪镇招聘15人简章
2018年新北区罗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罗溪镇基层工作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七个环节进行。
二、招聘人数
1.城管工作人员6名;
2.园镇工作人员9名。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三楼党群办组织人事科335办公室(罗溪镇通达路9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凭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填写《罗溪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代报名,代报名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报名者或代报名者需要作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5.资格审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1.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罗溪镇组织人事科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
2.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为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七、管理方法及相关待遇
(一)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监督与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83407561。
招聘咨询电话:83401240。
本简章由罗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