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元青川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人公告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四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8〕18号)及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等政策规定,我县拟公开招聘5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以下简称特岗全科医生)。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青川县人民医院。
二、招聘名额及招聘范围
2018年青川县面向全国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名。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四)男年龄在45 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 周岁以下。
(五)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对招聘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特岗全科医生,其执业资格可放宽到执业助理医师。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 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0839-7205731。
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青川县2018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见附件)原件3份,近期同底彩色1寸证件照3 张。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须提供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经历,是否同意报考等)。
2.报名时,由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二)招聘方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招聘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生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因考生弃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考察
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特岗全科医生系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六、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
七、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720573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543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