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6-13 14:55:20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5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下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即“4555”人员;


  6.现役军人配偶;


  7.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8.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9.优抚对象,即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张一寸照片。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315室)


  联系人: 梁叶   焦克


  咨询电话: 72690628


  附件下载: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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