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石家庄市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人事考试网
2018-06-14 13:14:36
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市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石家庄市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含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4日至2000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军队退役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英模、劳模的配偶、子女及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4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共青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综治中心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备注: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所有人员均安排夜间视频值守。
四、工资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待遇,招聘人员月工资3030元(不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包括基本工资1650元/月、层级工资280元/月、津补贴300元/月和绩效工资800元/月。
五、用工方式、人员管理
招聘的工作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由石家庄市综治办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各类保险,派遣到石家庄市综治中心,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周六)9:00至6月18日(周一)17:30。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报名系统要求。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此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6)考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7)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8年6月21日(周四)9:00- 6月22日(周五)17:3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6月24日(周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平安建设基础知识等。考时120分钟,满分100分。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6月26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三)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时间:2018年6月28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证件审核地点:(石家庄市综治办,建胜路16号,平安南大街与建胜路交口西行50米路南,工商行政大楼一楼大厅)
3、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计算机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摄影师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证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6月30日(周六)9:00-12: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7日(周六)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6分钟。满分为100分。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2018年7月10日(周二),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sjz12333.gov.cn)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比例内或递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石家庄市人社局和石家庄市综治办研究审批同意,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八)岗前培训
经公示合格人员,由石家庄市综治办组织岗前封闭培训。
(九)上岗试用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办理手续
试用合格的聘工作人员,由石家庄市综治办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合同。在签订劳务合同期间如有申请解除合同者,可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
七、有关要求
(一)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和递补情况的,后果自负。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综治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7619987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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