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监督员70人公告
来源: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06-14 15:48:18
郑州市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监督员的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金水区政府研究同意,金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有关要求,需招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督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1、内勤岗位10人。岗位职责为负责各级扬尘案件办理,资料归档,日常文字材料起草及工作信息报送等文秘工作。
2、工地监督员岗位60人。岗位职责为负责环境改善区周边巡查工作,辖区建筑工地扬尘监督整治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内勤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至35周岁以下、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
2、工地监督员岗位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20-40周岁、原则上要求男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5、以下情形不具备报名资格: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1720元,另每月200-400元绩效工资,并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均有单位承担)综合工资3500左右。
四、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金水区城乡建设局监督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名字),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中州大道向南100米路西金成时代广场12号楼17层1704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5093320562,15838067778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面试,第二阶段为培训后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谈举止,对应聘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等作出评价。
七、体检
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按通知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对于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包括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事项。
九、公示、试用、聘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我公司网站等平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720元。
试用期满合格的,我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自然解除。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违纪违法、与本公告规定不相符的事项,或出现违反金水区纪委监委规章制度等情形的,可随时解聘,并按总成绩依次替补。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十、本公告我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86011856
河南省粤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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