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天门市公安局招聘539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门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39名(天门市公安局目前在职在岗的辅警也需统一参加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安排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天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交警勤务辅警: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宣传;协助开展接处警工作。
特、巡警勤务辅警: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开展接处警工作。
派出所勤务辅警: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根据需要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参与灭火救援,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协助开展接处警工作。
文职辅警: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检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等警务保障工作及其他可以由文职辅警从事的工作。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元(含五险),其中特警勤务辅警月工资2600元(含五险),部分技术岗位工资待遇适当提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政治品德不良,无社会责任感,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为1988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出生的)。男性,身高1.70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目前已在天门市公安局辅警岗位上的辅警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均可报名。凡不在规定时间报名并参加考试者,视为主动辞职。
六、报名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公安局西附楼特警支队接处警大厅(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69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下载填写《天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打印),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四)加分条件。天门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根据工作年限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工作满一年加1分,满2年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5分。工作年限由天门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确定。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2.经资格初审后,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安天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按通知要求到天门市公安局西附楼特警支队接处警大厅(陆羽大道西69号)办理笔试准考证。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未联系上而耽误考试的,主考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天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竞争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有弃权者可按笔试成绩经资格审查后依次替补。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竞争比例的,由天门市人社局、公安局共同商议决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安天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两项折算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安天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工作由天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
(二)体检工作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同时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文职岗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三)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天门市人社局、公安局商议决定,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门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组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而需要递补的,由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公安局商议决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天门市公安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天门市方阵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天门市公安局工作。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被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必须在公安民警的带领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相关电话:
天门市公安局考务受理电话:0728-5862061 5862062
本公告由天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公告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附件: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门 市 公 安 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