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5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15 10:50:40
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拟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北京科技协作中心等4个单位的5个岗位,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和资格等条件;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符合接收条件。
(四)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单位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6日17:00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www.bjkw.gov.cn/),查看相关通知,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按照各招聘岗位指定的邮箱提交报名表。邮件标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各单位初审后电话通知合格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电话通知。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粘贴照片并在“诚信承诺”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签名;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能够按时取得的相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个人简历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一份,使用A4纸,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整齐。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请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详见附件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比例,招聘单位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考生可登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查看成绩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与总成绩一并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进入面试考生低于对应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均未达到聘用要求的招聘岗位取消。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 招聘条件中的年龄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
3.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科委人事教育处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10—66153440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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