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人员5人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娄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村级委派会计管理中心会计5名。
招聘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业务和村级“三资”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 1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财务财会类专业毕业证书(专业科目参考2018年江苏省公务员考录专业参考目录)。
5.原则上具有娄庄镇户籍或娄庄镇姜堰区相邻镇(街)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3、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6、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政府和镇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www.jy91.net 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填表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⑤其他需提交的证件。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简章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20日
上午8:45—11:45 下午14:45—17:45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姜堰区上海路9号三楼)。
3、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则不得低于1:2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组织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①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②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计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4、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认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5、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www.jy91.net 公示3个工作日。
7、聘用
聘用人员与娄庄镇会计管理中心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3年一签。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待遇保障
1. 被聘用人员基本工资2500元/月(含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下村补助350元/月,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终绩效奖金基数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确定,由镇考核组考核发放。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①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②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③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镇政府对被聘人员实施年度实绩考核。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241919
0523-88698797
联系人:李女士
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