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文理学院招聘教师123人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6-17 09:55:18
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7月1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任职资格。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7.关于学历及职称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指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职称一栏标明的:“中级及以上”,指具有相应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指具有相应岗位所需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教授”,指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面向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面向硕士岗位截止至2018年6月25日。
2.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应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hbwlxyrc@163.com。具体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湖北文理学院(http://www.hbuas.ed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
四、面试
岗位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业务能力测试两方面,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1.面试入围比例
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未达1:3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否保留并予以公示。各招聘单位统一划定8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100分为满分),学校将根据该岗位计划数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开考一周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将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并在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资格审察
具体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湖北文理学院(http://www.hbuas.ed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
3.成绩计算
面试采用结构面试形式,共有自我介绍、专业试讲、科研汇报和即兴答辩四个环节。具体考核内容详见湖北文理学院(http://www.hbuas.ed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能力评分分数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专业能力评分分数相同的,教学能力评分分数较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以上原则排名,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政审考察
学校各招聘岗位均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政审考察和体检工作。政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将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应进行体检,体检选取学校所在地的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或者放弃该岗位计划。
六、公示及报备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报告招聘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及相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审批和备案。
七、签订协议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社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湖北文理学院(http://www.hbuas.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文理学院网站为具体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0-3591360(湖北文理学院人事处·人才办)
监督举报电话:
0710-3590724(湖北文理学院纪委(监察处))
(咨询报名专业要求等情况请与用人部门联系)。
湖北文理学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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