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5人公告
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6-19 08:33:12
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满足河北农业大学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起点(不含专接本);
7、应聘者应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
8、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具有一个学期及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即班长、团(党)支部书记;或校学生会、社联、科协、自律委正部长及以上干部;或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具有一年以上专职辅导员经历。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5名,其中保定校区12名、渤海校区2名(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在河北黄骅)、秦皇岛校区1名(工作地点为秦皇岛校区,在河北秦皇岛)。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本公告发布日期起,此前连续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程序
2018年6月15日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从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renshi.hebau.edu.cn/),并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中共党员身份、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各学历阶段成绩单等证明材料(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阶段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获得的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及竞赛所获奖项及称号),科研成果等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所学专业依据加盖公章的成绩单认定,同时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至6月29日17:00。非工作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
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另存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XXX岗位XXX,如“001岗位张三”;邮件主题按照XXX岗位XXX,如“001岗位张三”的格式填写;所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zip格式的压缩包作为电子邮件附件,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XXX岗位XXX证明材料,如“001岗位张三证明材料”,并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请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思想教育科,报名时间9时至17时。报名联系人:路佳老师,电话:0312-7521598。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或现场告知。
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
1、开考比例: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进入笔试。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3:1的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直到满足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为止。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辅导员工作方法与技能),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大纲。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选原则上依据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学术背景。另外,面试还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体特长水平,通过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
4.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三)体检、考察
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心理测试。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人事代理),聘期为四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时原则上工作校区不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七、相关说明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心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等另行通知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598(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河北农业大学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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