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招聘4人简章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是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8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5名,拥有14个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近几年充分发挥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整合全省社科研究资源,开展集中攻关、协同创新,推出100多项重要研究成果。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统筹组织全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学术资源,开展学术交流,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研究传播平台和基地;承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理论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具有良好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有志从事理论研究工作;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世情国情党情,熟练掌握理论研究工作方法,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一定学术造诣,能够独立开展理论研究;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岗位专业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大众网(www.dzwww.com)和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网(www.sdztll.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sdllyjzx@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18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请发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的目的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面试流程包括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成果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确认。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对所聘用人员提供20万元左右的科研资助经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71266
联系邮箱:sdllyjzx@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省委大院东区5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25000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