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选调教师16人公告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06-20 09:47:57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市教育局决定公开选调专业教师16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名额
语文教师5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1人、音乐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
二、选调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正式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二)具体条件
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本科学历及以上;持有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中小学相关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不受从教时间及获奖条件限制。
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免笔试(笔试成绩以满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选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发布选调信息、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选调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康市教育局网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4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人员在前述网站下载填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统一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7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笔试
1.准考证领取:经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考所有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满分100分,其中小学语文占40%、小学数学占30%、教育理论占30%。
3.笔试时间: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5号教学楼。参加考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结束方能离开考场。
4.笔试工作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市教育局组织。
(四)面试
2018年6月28日-29日,在前述网站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本场全部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阶段。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而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拟选调人数3倍及以上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阶段。
1.面试时间:所有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8年7月1日(星期日) 早上8:00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5号教学楼107室集中候考,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等形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讲微型课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微型课80分,答辩20分。讲微型课内容由考生现场抽取报考学科课题签确定,考生不得携带教材、教学参考书等资料及通讯工具。答辩采用现场回答教育教学问题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答辩题目1个。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面试人员所得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3.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在前述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
4.面试工作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市教育局组织。
(五)体检
1.按照与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优先顺序为:⑴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⑵承担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⑶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⑷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组织单位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安康市教育局对拟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情况、教学能力、教学业绩和学生公认度等,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组通过查阅教师档案,核实其身份、学历和经历。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选调。因拟考察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选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在前述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小筹建组0915-8172309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0915-3212059 市人社局0915-3212252
附件: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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