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邢台县“博硕人才引进计划” 招聘10人公告

来源:邢台人才网 2018-06-21 10:16:25
  邢台县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 选聘公告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邢台县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和跨越发展,根据《邢台县“博硕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邢台县委、县政府决定2018年公开为县属事业单位选聘一批博硕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类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选聘对象为“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1。包括应往届和有志来邢工作的已就业全日制博士、“双一流”院校(学科)硕士研究生,现已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医院、学校“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硕士和海外归国硕士年龄放宽到不超过35周岁;“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放宽到不超过32周岁)。
 
  4.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名额
 
  邢台县2018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10名,根据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和引进人才所学专业,分配到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有就业经历的博硕人才,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比照引进前职务情况安排相应职务。
 
  (二)政治待遇。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在职数许可情况下,按政策调整为正科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评定和聘用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评定为相应职称,并聘用到相应岗位。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在职数许可情况下,按政策调整为副科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首次聘用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经济待遇。对在邢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不超过5年。支持用人单位在县级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加待遇,具体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优惠待遇。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8月15日。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地点:邢台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网上报名。登录邢台县人民政府网或邢台县党建之窗网下载并填写《邢台县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与现场选聘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及有关材料扫描件请发送到邮箱:xtxwzzbrcxxg@126.com,并拨打公告后注明的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邢台县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考核。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邢台县人民政府网、邢台县党建之窗网、“邢台县发布”和“邢台县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 系 人:郭玉宝、李璐冰
 
  联系电话:0319-3660280
 
  报名邮箱:xtxwzzbrcxxg@126.com
 
  附件:
 
  1、邢台市“百名博硕引进计划”选聘院校(学科)名单
 

  2、邢台县2018年“博硕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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