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招聘公告
为保护大容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维护林区和景区治安稳定,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等文件精神,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含所辖各县、市、区),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2000年5月1日以前出生);
(三)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6.曾经拒服兵役的。
7.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最低工资为2670元/月(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咨询电话:0775-2836827。
3.报名方式:
考生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有关资料。考生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党员证明等证件可一并带来)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填写《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通知不再进入考试程序。
六、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6比例的,增加笔试内容。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森林公安警务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等。
3. 面试时间:2018年7月12日
4.面试地点:玉林市森林公安局(玉林市人民东路449号)
(三)体能测试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2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每个测试项目成绩达35分的为合格,有其中两个测试项目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7月19日。
体能测试地点:玉林市卫生学校。
(四)照顾加分
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烈属的配偶和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军人和文职干部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凭相关证书、证明加面试分3分;有摩托车驾驶证、汽车驾驶证的面试分各加1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五)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2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经体能测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
(二)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与以往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合格及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按实际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阎政坚、方治,联系电话:0775-2836827。
附件: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大容山派出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玉林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