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陵水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陵水县公安局拟面向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录4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2.招录人员:男性30名,女性10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岁以下,政法学院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过治安处罚,有吸毒史;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
4.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录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投递至463419857@qq.com邮箱(报名表重命名:应聘单位+姓名),现场报名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办公楼一楼110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招考形式:
招考形式包括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公示。
1.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法律知识、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2. 体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有以下三个项目:4×10米折返跑;纵跳摸高;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由陵水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5.聘用、公示:考生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将面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人事管理及待遇
由陵水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6个月。派遣至陵水县公安局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县公安局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工资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其中4月至10月另加300元高温费,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聘用人员根据公安工作情况,安排到各警种部门工作,不单独提供住宿,安排在巡控大队、派出所人员可住集体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