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公安局招聘监察协作勤务辅助人员56人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协作勤务辅助人员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因监察协作勤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监察协作勤务辅警56名,其中男性48名,女性8名,安排至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机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该岗位需要阶段性连续轮班(三班四运转),轮班勤务期间须实行住班封闭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志愿从事监察协作勤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没有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2周岁以上(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双眼矫正视力均达1.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于6月19日至6月25日到盐城市公安局(平安路9号)大门左侧平房报名。周六、周日正常接待。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伍军人或驾驶员还须携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2、体能测试、面试对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4往返跑、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和立定跳远(任选3项),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录用对通过体检人员组织政审考核,择优录用。
5、工资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务关系,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按月发放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2700元+执勤补助每天60元,另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发放辅警制服。工作期间,免费集中食宿。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261216633。
盐城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