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镇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热爱检察工作,遵守检察工作纪律规定。
(二)身体健康,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能在镇宁自治县自行解决住宿问题,不影响工作。
(五)应聘人员要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中文录入。
二、招聘名额
聘合同制书记员6名。
三、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聘用人选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部(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办东大街三桥检察院510室)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2份、纸质简历1份,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851-36222605
四、考试
考试采取计算机测试和面试。
(一)计算机测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和计算机中文录入的熟悉程度。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得分按从高到底,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得分相同者一同进入面试阶段。
(三)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计算机测试×40%+面试成绩×60%。
计算机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人选顺延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其他不宜从事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公示。经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新浪微博平台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顺序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为期1年。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不属于检察机关政法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每月工资2000元,签订聘用合同后由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缴纳“五险”。
八、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