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146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依据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公安厅《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鹤岗市自2018年直,利用三年时间面向省内、外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其中市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90人,县、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56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市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可在2018年7月1日至8月1日到鹤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委对过)二楼基层卫生科报名。报县、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到区卫生计生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区卫生局统一报到市卫生计生委。
取得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的住院医生和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1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1张。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面试通过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在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由市、县、区卫生计生委按隶属关系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相关待遇
(一)按照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
(二)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孙海秋 刘阳
联系电话:6103066
2.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