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廊坊市公安局招聘文职辅警50名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廊坊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本次招聘岗位为文职辅警,数量50名。文职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文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没有行政事业编制,不享受行政事业待遇,非经国家规定的人民警察录用程序,文职辅警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廊坊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至2000年6月25日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
报名时间:7月2日9:00至7月6日17:00。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11日9:00至7月13日17:00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7月14日9:00-11:00,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50分,公共基础内容为文科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专业知识内容为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部分参照《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人选及地点于7月20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4.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不高于5: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时间:通过笔试的人选于7月21日进行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
2.资格复审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不高于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流程:报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员对学历进行审查,对于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审查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
5.招聘文职辅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1.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通过的考生于7月25日-7月26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3.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合理分配招聘指标。
4.计算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在同一面试组内,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察)。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人员名单于8月1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政审考察时间为8月3日-8月9日。政审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8月10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体检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8月11日,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8月20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示。
(八)递补、调剂
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职位,按同岗位、同面试场次依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政审考察、体检环节。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其他面试场次的考生中调剂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8月29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发布关于办理手续的通知。
1.文职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掌握在3至5年,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管理;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市劳务派遣机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文职辅警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4)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6)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十)封闭集训
市公安局对被聘用的文职辅警进行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文职辅警的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上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文职辅警由公安机关使用并按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此次文职辅警招聘工作涉及的所有时间、招聘流程及相关通知事项均仅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以上内容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4、咨询电话: 0316-2333010
0316-2395085
来源:http://www.syzp.lfang.gov.cn/Web/wenjian/20180622160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