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招聘公告
根据《黔西南州林业局关于2018年度天然商品林管护实施方案的批复》(州林字〔2018〕33号)文件精神,经南盘江国有林场党委研究并报州林业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林管员2名(不列入编制内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
林管员2名,男女不限,工作地点在兴义。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出生时间为2000年7月1日以前),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2年7月1日以后);
3.林学、森林资源保护、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或地理信息专业,有林业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有良好的写作能力,会使用CAD制图和ArcGIS软件者优先考虑;
5.学历: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高:男性1.6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0米(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参加过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3.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具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林管员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本人证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前往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特殊技能者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黔西南州林业局人教科(兴义市桔山大道瑞金北路23号州林业局七楼720室)。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黔西南州林业局负责组织。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10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一) 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经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生须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准备,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设备,一经发现,即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14:30-16: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详见“黔西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
(二)面试
由州林业局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黔西南州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4:30-18:00,地点在州森林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三)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由黔西南州林业局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招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进入。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在“黔西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地点与体检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结束后,按照考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对象,由黔西南州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林业局”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 保险及待遇
每月3000元,交五险,参照正式职工标准享受出差补助。
所缴纳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照黔西南州相关缴费标准由被聘用人员自己承担。
十、相关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考生及进入相应环节考生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考生不得有任何违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十二、附则
本公告由黔西南州林业局负责解释。
自公告之日起,如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黔西南州林业局,联系电话0859-3111092。
附件::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公开招聘林管员报名信息表.doc
黔西南州南盘江国有林场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