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市城关区引进人才5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大城关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落实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兰州市城关区2018年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城关区面向省内外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具有履行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引进计划
城关区10家单位计划引进人才共50人。具体岗位要求查阅附件1。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日—3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
城关区就业局二楼(陇西路48号)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兰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表格在兰州市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现场确认报名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报名,可由他人代报,代报时必须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原件的,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考察时必须提交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4.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需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注: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现象,引进单位在编办核准有编制的情况下,可以将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环节;如无空编,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提示: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三)体检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按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人社局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8年6月30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本次引进人才各职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本公告由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组织部和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475104(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931-8401161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组织部
中共兰州市城关区编委办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