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华蓥市公安局招聘临聘人员27人公告

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 2018-06-26 09:42:41

  华蓥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华蓥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人数27名(限男性,此次招聘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中所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20-30周岁(1988年6月28日至1998年6月28日之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不满1年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7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312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联系电话:0826-4863426;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竟聘资格。


  (二)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5%。内容为法律常识、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3.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4.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5%。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立定跳远、俯卧撑、4×10往返跑;


  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根据考生的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6.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华蓥市公安局下发政审表,应聘人回户籍地派出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华蓥市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一)临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华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相应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华蓥市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826-4863423(华蓥市公安局纪委)。


  附件下载:华蓥市公安局临聘人员报名表


  华蓥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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