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砚山县幼儿园面向县内遴选幼儿教师3人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8-06-26 10:18:19
砚山县幼儿园2018年面向县内公开遴选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解决教师缺额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砚山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砚教发〔2015〕24号)精神,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我园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在职在编幼儿教师3名,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幼儿教师岗位3人。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事设岗、依法依规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砚山县内小学、幼儿园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普师专业、的在职在编女教师。
(二)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合作、奉献和创新精神,专业基础扎实,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五)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表达、沟通、协作能力。
(六)不符合遴选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4.试用期未满的,未转地方编制的特岗教师。
5.近3年内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7:30)
2.报名地点:砚山县幼儿园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砚山县幼儿园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4.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前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考核证书、教师服务证(特岗教师提供)、近三年荣誉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同时交近期彩色大1寸免冠照片1张,《砚山县幼儿园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5.报名要求:每名教师限报1个岗位,不能跨校重复报。
(二)资格审查
由砚山县幼儿园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凡发现报名者与拟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测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常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自带身份证参加考试)7月7日上午7:4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砚山县幼儿园中七班集中,听取考试要求并参加考试,8:00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3)笔试地点:砚山县幼儿园。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不进行笔试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7日下午5:00时在砚山县幼儿园大门公示。
(1)面试内容:教学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
①教学能力测试,占70%。采用百分制计分,现场抽题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教学内容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中自选领域(遴选教师在取得面试资格当天向幼儿园办公室报备所选领域),如报备领域相同的遴选教师,抽题时以第一抽题教师的内容为准。幼儿园提供相应的教材、教参及相关资料。
②基本功测试,占30%。采用百分制计分,遴选教师从琴法、声乐、舞蹈、绘画四项中任选一项展示。其中琴法、声乐、舞蹈限时4分钟以内完成,绘画30分钟以内完成,画种、主题自选。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上午7:30至面试结束
(3)面试地点:砚山县幼儿园。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门槛,不计入遴选综合成绩。聘用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选。面试综合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幼儿园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遴选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砚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76-3138254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幼儿园办公室:0876-3012898
七、其它事项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教育局确定。招聘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下,由砚山县幼儿园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幼儿园负责解释。
砚山县幼儿园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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