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非事业编制)8名,现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聘工作原则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综合能力的测试。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二)中共党员;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复印件);
个人简历;
3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所需资料获得时间截止于2018年7月31日。)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人事劳资处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资料各一份。电子版资料(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通过邮件报名形式发往指定邮箱;纸质版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交。(注:电子版资料提交不齐或不规范者,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
4.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下午5︰00,邮箱地址:1455119650@qq.com。
5.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下午4︰00。
6.现场确认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
7.资格审核。人事劳资处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8年7月9日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二)笔试
报考考生人数不超过招考岗位计划数的5倍时,直接参加面试;报考考生人数超过招考岗位计划数的5倍时,须先参加笔试,筛选后再进行面试。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报名者,于2018年7月6日上午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
2018年7月23日上午
3.笔试科目和地点
笔试科目:辅导员基本应用能力。
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4.确定、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18年7月31日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按照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会,负责面试出题和评分。面试内容主要为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7日;如未达笔试开考条件,面试时间将提前至2018年7月23日。
(2)面试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
3.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如达到笔试开考条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如未达笔试开考条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
学校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单位(学校)了解情况,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人事劳资处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2.报学校党委会审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人事劳资处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联系部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人电话:027-87564981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附件:1: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聘辅导员计划表.xls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