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杭州湾新区选调事业编制教师12人公告

来源: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8-06-27 08:18:20
  宁波杭州湾新区2018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加强和充实新区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文体局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为公正、公平地组织做好此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选调教师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江、浙、沪区域内工作的全民事业编制教师。配偶现在新区内企业工作且属于重点高层次人才(由新区人社局根据甬新办发【2017】101号文件认定)的,选调区域范围可适当放宽。


  三、选调数量及学科


  本次选调教师共12名:其中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5名,小学英语教师2名,小学科学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2名(其中舞蹈教师1名)。


  四、选调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


  3、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知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选调要求的。


  五、选调资格


  1、教师资格:选调教师须取得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工作年限: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3、年龄: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后出生),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


  4、现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


  5、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程序及方法


  1、报名:


  凡符合选调资格和条件的在编教师均可报名,每位教师根据选调学科(任教学科和选调学科必须相一致)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7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1号南楼123室),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指标。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指标,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5、考察、审查:


  考察、审查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任教学科、任教年限、有无违纪违法现象等,并需审查人事档案。如考察、审查不合格,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6、公示及确定:


  入选人员名单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选调人员。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根据事业人员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本公告由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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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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