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衡水安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公告

来源: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27 13:41:57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平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安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安平县常住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人民警察的领导和管理;
 
  3、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能胜任工作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8年7月3日8:30至6日16: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红旗东街,安平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308房间)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并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安平县招聘辅警人员个人简历》一份。
 
  2、填写《安平县招聘辅警人员资料档案袋封面》一份。
 
  3、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籍证明)、报到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查后发回);
 
  4、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蓝底照片4张。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法,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见人社局公众号。
 
  报名人员须现场扫描安平县人社局微信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有关通知(包含领取准考证通知、公布考试成绩等,招聘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
 
  招聘辅警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招聘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包括命题、印刷、监考、阅卷、登统等环节。笔试成绩出来后,待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在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体能测试成绩的确定
 
  体能测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进行。分别考试100米跑、8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项目分值
100米跑 800米跑 引体向上 立定跳远
(秒) (分′秒) (次) (米)
100 15″5 3′23″ 13 2.69
95 15″8 3′26″   2.65
90 16″1 3′29″ 12 2.61
85 16″4 3′32″   2.57
80 16″7 3′35″ 11 2.53
75 17″0 3′40″   2.49
70 17″3 3′45″ 10 2.45
65 17″6 3′50″   2.41
60 17″9 3′55″ 9 2.37
55 18″2 4′00″   2.33
50 18″5 4′05″ 8  
45 18″8 4′10″ 7 2.25
40 19″1 4′15″ 6 2.21
35 19″4 4′20″ 5 2.17
 
  考生最终得分为四项的平均分。现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
 
  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政审考生: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警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具备国家和省、市级武术等级资格证书的武术教练、运动员,在国际、国家、省级武术比赛中取得名次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体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都相同,将加试考试,考试内容、方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1、体检和政审时间、地点见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印发)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印发)执行;
 
  3、政审由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
 
  在体检和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人员,可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公示
 
  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审批录用、待遇
 
  (一)被招聘录用人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安平县众诚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由众诚公司根据招聘计划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出辞退意见。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众诚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劳务派遣资格,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被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安平县最低工资标准(现执行148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以前劳务派遣辅警执行,执行安平县最低工资的1.5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考生请密切关注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微信号,由于了解信息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负责。
 
  七、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本公告由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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