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0人公告

来源: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8-06-28 14:05:24
  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下半年)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首批28所高职示范院校,2009年学校由一汽集团划归长春市政府主办,2013年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高教强省高职龙头学校,2015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吉林省首批高职“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及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其他要求                

1                

辅导员                

8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会计                

1                

具有满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会计学相关专业,本硕专业一致                

3                

图书管理员                

1                

硕士专业为图书馆学、情报学等相关专业

 


  三、   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辅导员岗位政治面貌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6.全日制硕士及其以上,年龄35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8年0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资格。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06月26日15:00 —2018年06月28日15:00


  (二)报名要求


  填写《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下半年)》并于2018年06月28日15:00之前发送至2085447703@qq.com邮箱。


  (三)资格审查时间


  学校依据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项目及要求,定于2018年06月29日8:30 -11:30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将不再进行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特殊情况除外、但需提前与学校联系)。


  (四)资格审查地点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楼人事处(504室)。


  (五)审查内容及要求


  1.审查内容


  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和学历学位证、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已经离职的需提供解约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提供的党员证明材料。


  2.审查要求


  ①所有复印件需为A4纸,请按审查内容顺序装订成册,竖版左侧装订;


  ②参加我校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当天返还身份证原件,面试当天必需携带,无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③国外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参照附件1准备一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A4纸打印好,与审查内容一起装订成册。


  五、面试及时间安排


  学校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生于2018年07月02日13:00报到,迟到者不得参加面试,报到及面试地点为学校图书馆楼505会议室。


  (二)2018年07月02日13:30面试开始。


  六、纪律及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监督。


  2.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3.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


  4.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方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被录用。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其它


  (一)学校地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二)乘车路线


  长春站:步行至221/321站点乘坐至飞跃广场,换乘251/121,乘至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下车。


  长春西站:可打车至学校,约15元人民币


  学校门前还可经通157路公交车


  (三)联系电话


  0431-85751804、0431-85124360


  (四)联系人


  陈老师、张老师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06月26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目录册.doc


  附件2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下半年)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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