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公安警务岗位人员50人公告

来源:潍坊高新劳动人事局 2018-06-29 09:43:00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招聘公安警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公安警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安警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50名,具体计划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嗅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及近亲属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2日—7月5日(截至下午5:00),登录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通知公告”栏,进入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缴费。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7月2日—7月6日(截至上午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或调整至其他岗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警务A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警务B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体能测评。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身体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测评项目及标准为:30周岁及以下,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30周岁以上,10米×4往返跑≤13″4,1000米跑≤4′35",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测评项目均达标才能视为体能测评合格,具备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笔试、面试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笔试结束后,可根据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及成绩对招聘计划作相应调剂。面试环节,如经评委组合议认定,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可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特点也可采取其他考试形式。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贴报名登记表下方);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④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保证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行为的,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包含现场目测环节,主要察看应聘人员有无明显外观疾病、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文身、肢体功能障碍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体貌特征,以及色觉、嗅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潍坊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宜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通过招聘网站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违反招聘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规定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附件下载:潍坊高新区2018年招聘公安警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汇总表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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