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食品药品检验员5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食品药品检验员5名。
二、招聘范围
玉林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踏实肯干,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二)学历要求:食品、药品检验员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含)以上学历、学位。
(三)专业要求:食品科学、食品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检验、药学、药剂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理学、药化学、微生物、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能承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等工作,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有“985工程”、“211工程”大学学历和具有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经验人员在相等条件下优先。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2000年6月30日出生)。
(五)身心健康,体型端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其他单位或企业等机构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最低工资按财政预算标准2854元/月(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30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址: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人事科(玉林市民主中路豸塘街30号)。咨询电话:0775-2838928。
3.报名材料: ①自行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下载《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②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技术资格证(具有的则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通知不再进入考(面)试程序。
六、考(面)试程序及时间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工作理论和操作知识、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能力。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15日。
3.面试地点: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玉林市民主中路豸塘街30号)。
(二)照顾加分: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凭相关证书加面试分2分;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员上岗证》(食品、药品领域理化、微生物等相关检验范围)的加面试分3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三)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为优先考虑确定人选。
七、体检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合格,确定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按实际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孙红兵,联系电话:0775-2838928。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