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9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29 11:22:18

  2018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的要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北京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


  2018年学校计划招聘辅导员岗位9个。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身心健康,作风正派,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忠于职守。


  3.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应取得国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各阶段学历均为国民教育系列,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5.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研究生学历优先。


  三、招聘具体岗位及应聘方式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应聘方法和考核流程


  (1)报名


  符合条件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照片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bjczy.edu.cn),邮件主题须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附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应聘截止时间至2018年7月13日。


  (2)现场确认


  2018年7月14日,须携带能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学位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组织关系证明、在校证明等),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合格者,根据得分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对面试人员打分评判,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依次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实习人选。


  (5)实习


  用人单位组织实习,并对实习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6)聘用


  学校按照笔试、面试、实习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确定拟聘人选后,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台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公示公告”栏。


  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bjczy.edu.cn)“人才招聘”栏。


  (二)工作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监察处监督。


  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特别提醒:诚实守信


  对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环节中如有弃权者,学校将按分值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方信息


  主管部门: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60515229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邮编:101101


  附件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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